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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纪委监察厅信访举报中心受理举报的职责范围是:

1、 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2、 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对信访举报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办理”的原则受理

网络举报须知

    如果您向吉林省纪委、监察厅信访举报中心举报党员、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上述问题,请您打开“举报内容”的网页,然后按项目逐一填写。在输入“反映问题”一栏时,可以用手工录入或粘贴(按鼠标右键)的方法进行。输入完成后,按“发送”按钮发送。

    对每个举报件,我们都要按照有关的工作程序进行处理。对处理过程暂不能予以答复。对属实名举报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有义务在适当时候将案件结果向举报人说明。

其它举报方式

1、写信:
   地址:吉林省纪委信访室
   邮编:130055

2、电话:
   0431-8905386

3、来访: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7号 省政府综合办公楼0103房间

4、电子邮件:
   E-MAIL:
jjjb@mail.j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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